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和务工生产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黑乡振联〔2023〕3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和生产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林农组发〔2024〕4号)文件要求,对以下170名符合申请生产奖补和55名符合申请交通补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进行了审核及公示,确认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告。
2025年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省内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不含公益岗),且家庭能够自主发展生产经营的,给予生产奖补,其中,跨省就业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省内就业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共计119500.00元。
2025年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每年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800元(实际往返一次交通费不足800元的,据实补助),共计29213.50元。
附件:
附件1.2025年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生产奖补人员名单
附件2.2025年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人员名单
林甸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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