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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关于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 林甸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6-0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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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委农村工作小组会议通过,现将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报告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5月5日,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4号)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5号)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万元。以上2笔资金均已到位,总计639万元。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情况

  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00万元,安排实施3个项目。其中安排资金14万元,用于林甸县林甸镇创造村保鲜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安排资金146万元,用于林甸县红旗镇先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240万元,用于林甸镇农田排水项目。

  2、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39万元,安排项目2个。其中安排资金19万元,用于林甸县红旗镇先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220万元,用于林甸县东兴乡勤俭村道路硬化项目。

  附件:

  1、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4号) 

  2、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5号)

  附件1-2.pdf

林甸县财政局

2022年6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9-3320185

  联系人:曹珊珊

  受理单位:林甸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林甸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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