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小组会议通过,部分项目因中标差价等原因调整资金额度,新增项目安排资金,因此将2022年度调整方案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公告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整合资金情况
2022我县衔接资金共到位57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整合资金273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整合资金260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43万元,整合资金677.182883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46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123.6万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93.582883万元。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整合资金调整方案后安排项目情况
(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2号)资金2336万元:
林甸县和平奶牛养殖项目,安排资金405.412108万元;
林甸众晔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94.216228万元;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资金13万元;
鹤鸣湖镇胜利村冷水鱼深加工车间、储藏库项目,安排资金220.228142万元;
林甸县四季青镇村级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98.451万元;
宏伟乡村级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47.288262万元;
鹤鸣湖镇村级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50.4109万元;
林甸县东兴乡村级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74.150619万元;
林甸镇合乡村、长青村、和平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83.2224万元;
四合乡村级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86.1463万元;
花园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7.330519万元;红旗镇红光村农道桥改造项目,安排资金87.3201万元;
花园镇田间排水项目,安排资金281.188304万元;
红旗镇红光村通屯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102.5万元;
花园镇中心村屯内排水项目,安排资金41.635118万元;林甸县林甸镇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103.5万元。
(二)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1号)资金2369万元:
鹤鸣湖镇建设村乡村旅游项目,安排资金347万元;
林甸县四合乡丰田村棚室采摘项目,安排资金342.899398万元;
林甸县四合乡联合村棚室采摘项目,安排资金248.5608万元;
林甸县林甸镇创造村保鲜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安排资金47.363368万元;
林甸县四季青镇新富村初级(菌包)培养室项目,安排资金242.833032万元;
林甸县四季青镇太平村菌包(专业)储存室项目,安排资金228万元;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资金267万元;
花园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98.636632万元;
林甸县红旗镇先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120万元;红旗镇红光村通屯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5.393566万元;
花园镇中心村屯内排水项目,安排资金92.816754万元;林甸县林甸镇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13万元;
林甸县雨露计划项目,安排资金35万元;
省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贴项目,安排资金15万元;
托牛入场贴息项目,安排资金249万元;
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生产奖补项目,安排资金6.49645万元;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
(三)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6号)资金443万元:
林甸县四合乡联合村棚室采摘项目,安排资金350.7759万元。
林甸县四合乡丰田村棚室采摘项目,安排资金48万元。
花园镇中心村屯内排水项目,安排资金44.2241万元。
(四)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2〕144号)资金400万元。
林甸县林甸镇创造村保鲜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安排资金14万元;
林甸县四季青镇新富村初级(菌包)培养室项目,安排资金104.0713万元;
林甸县红旗镇先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22.9302万元;
林甸镇农田排水项目,安排资金234.601894万元;
花园镇中心村屯内排水项目,安排资金24.396606万元。
(五)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2〕145号)资金239万元:
林甸县红旗镇先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19万元;
林甸县东兴乡勤俭村道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215.4969万元;
红旗镇红光村通屯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5031万元。
(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黑财指(资环)〔2022〕34号)460万元:
鹤鸣湖镇建设村乡村旅游项目,安排资金336.396666万元;
林甸县四季青镇太平村菌包(专业)储存室项目,安排资金19.810439万元;
花园镇中心村屯内排水项目,安排资金27.189561万元。
红旗镇红光村通屯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76.603334万元。
(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黑财指(经)〔2022〕52号)105万元,(黑财指(经)〔2022〕273号)18.6万元:
林甸县四季青镇太平村菌包(专业)储存室项目,安排资金105万元;
花园镇中心村屯内排水项目,安排资金18.6万元。
(八)以前年度结余资金93.582883万元:
林甸县林甸镇创造村保鲜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安排资金45.477655万元;
花园镇中心村屯内排水项目,安排资金4.601678万元;
红旗镇红光村通屯路硬化项目,安排资金30万元;
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生产奖补项目,安排资金13.50355万元;
林甸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9-3320185
联系人:曹珊珊
受理单位:林甸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林甸县财政局




黑公网安备 2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