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林甸县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我县共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123.26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775.4171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13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8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6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63.5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733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868.8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109.2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15.857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486.5万元,包括: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66万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5万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861.3472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1年,我县实施项目52个(有8个项目为2021年-2022年项目,今年无法完工),其中:产业项目25个、资金9048.103307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4个、资金8906.140993万元,其他项目3个、资金169.02万元。计划带动脱贫户4144户。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12月5日,已经完工项目44个、资金14401.78万元。预计到年底,其他8个项目均能完成当年应当完成的工程量,资金支出率高于80%。
四、利益联结情况
截至目前,脱贫户年均纯收入预计增加1270元。
五、受理部门:林甸县县乡村振兴局
六、监督电话:0459-3319381,12317
七、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政府办公大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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