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林甸县2022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464.182883万元,具体为:
(一)中央财政资金3762.6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73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43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46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123.6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2608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三)以前年度结余资金93.582883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2年,我县实施项目31个,其中:产业项目11个、资金3980.045036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5个、资金2155.137847万元,其他项目5个、资金329万元。计划带动脱贫户3985户。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12月10日,已经完工项目23个。预计到年底,其他8个项目均能完成当年应当完成的工程量,资金支出率达到省市要求。
四、利益联结情况
截至目前,脱贫户年均纯收入预计增加985元。
五、受理部门:林甸县县乡村振兴局
六、监督电话:0459-3319381,12317
七、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政府办公大楼205室
林甸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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