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鸿哈佛培训学校、林甸县吉地宝幼儿园以及林甸县温泉养老院主动申请注销,依据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收缴其登记证书,因林甸县鸿哈佛培训学校、林甸县吉地宝幼儿园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丢失无法缴回,林甸县温泉养老院登记证书正本丢失无法缴回,现依法对以上3家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林甸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