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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畜牧业惠农政策明白纸(经营主体必看)

信息来源: 林甸县畜牧局 发布时间: 2026-04-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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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畜牧业经营主体了解2026年省级扶持政策,现梳理我县可申报的项目核心要点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主体抓紧准备,按时向所在乡镇申报。

一、贷款贴息项目

1、补贴对象:畜禽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加工企业、畜禽粪污处理企业(贷款用于省内生产发展)

2、贴息范围: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存续或新增贷款

3、贴息标准:按1年期LPR(或实际利率)贴息,单户最高200万元

4、申报时间: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常玉臣

电话:13029837788

二、生鲜乳收购和增量补贴

1、补贴对象:乳制品加工企业(不拒收、不限收,下浮不超7%)

2、补贴期限:2026年1月1日—6月30日

3、补贴标准:收购补贴≤100元/吨,增量补贴≤200元/吨

4、申报时间:企业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刘慧鑫

电话:13059087769

三、奶牛、肉牛良种补贴

1、补贴对象:使用优质冻精的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

2、补贴期限: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3、补贴标准:奶牛国产常规≤25元/剂,性控≤60元/剂;进口常规≤30元/剂,性控≤110元/剂;肉牛≤采购价50%(单剂≤150元)

4、申报时间:养殖场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梁文英

电话:13836834161

四、商品鹅出栏补助

1、补贴对象:2026年1月1日—10月15日出栏商品鹅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户、企、合作社)

2、补贴标准:省级按资金平衡确定,以检疫证明数据为准,每只补贴不超过5元

3、申报时间:养殖主体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梁文英

电话:13836834161

五、鹅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含4个子项)

1.补贴对象及标准:

(1)籽鹅保种场:存栏≥2000只(二次申报≥2200只),年增长≥10%,一次性补20万元。

(2)父母代种鹅场:存栏≥10000只,年增长≥10%,一次性补20万元。

(3)鹅原种场(良种繁育能力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费用按30%补助,单个≤200万元。

(4)孵化场:新建/改扩建投入按30%补助,单个≤50万元。

2.实施期限: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需“先建后补”。

3.申报时间:项目建设完成后,于10月20日前向县级提交验收申请。

联系人:梁文英

电话:13836834161

六、新建、改扩建鹅屠宰补助项目

1.补贴对象:具备《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鹅定点屠宰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鹅屠宰企业。

2.补贴范围:2026年1月1日后开工、10月1日前竣工,基础设施设备(含冷库)投资额≥300万元。

3.补贴标准:按实际投资额30%补助,最高100万元。需“先建后补”。

4.申报时间:5月1日前向县级事先申报;10月15日前提交验收申请。

联系人:张峰

电话:18345424666

七、病死牛羊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实施集中处理的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收集范围参照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执行。

2.补贴标准:按照全省年度病死牛、羊、家禽(鸡鸭鹅)集中无害化处理 实际情况平衡调剂使用资金。省级对病死牛补贴不高于400元/头;病死羊不高于56元/只;病死家禽不高于800元/吨。

联系人:张峰

电话:18345424666

八、生猪屠宰加工补贴

1.支持对象:支持大型养殖屠宰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

2.补助方式及标准:生猪屠宰加工补贴项目实行“先达标后补贴”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对新建年设计屠宰加工能力100万头以上屠宰加工企业,竣工验收后,年实际屠宰加工量达到30万头以上且深加工比例超过50%的,按总投资额(只含屠宰加工厂基础设施和设备)10%的比例测算补贴,补贴金额按实际情况确定,最高补贴1000万元。

联系人:张峰

电话:18345424666

九、全省动物标识采购资金项目(省级统一采购,无需主体申报)

1、服务对象:全省需要加施耳标的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

2、采购内容:2026年度猪耳标、牛耳标、羊耳标,用于出栏检疫和疫病溯源。

3、采购标准:猪耳标0.12元/套、牛耳标0.54元/套、羊耳标0.36元/套,总预算471万元。

说明:标识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并免费发放至县级动物标识管理机构,养殖户按需申领,不需付费,也不需自行申报。出栏前请主动联系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申领并加施。

十、奶牛养殖主体竞争力整体提升

1、补贴对象: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优先有机奶)

2、建设内容:改扩建牛舍、购置智能化设备(智能项圈、TMR精准饲喂、挤奶机器人等)

3、补贴标准:“先建后补”,不超过总投资50%,单场最高1000万元

4、申报时间:养殖场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刘慧鑫

电话:13059087769

十一、奶牛基因组检测与评估项目

1、补贴对象:实际存栏100头以上、连续2年以上参加DHI测定、系谱记录完整的规模奶牛场(优先省级核心育种场)。

2、检测范围:2026年4月1日—12月31日,对不超过13月龄的奶牛进行基因组检测,全省共1万头。

3、补贴标准:每头补助≤450元(省级统一招标,养殖主体无需垫付全款)。

4、申报时间:养殖场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刘慧鑫

电话:13059087769

十二、高端肉牛养殖场建设

1、补贴对象:新建或扩建存栏1000头以上的高端肉牛场(和牛、安格斯、海福特等)

2、建设期:2026年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

3、补贴标准:“先建后补”,不超过总投资50%;1000头为一个单元,新建每单元补贴不高于500万元(最高3000万元),扩建每单元补贴不高于350万元(最高2000万元)

4、申报时间:养殖场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刘慧鑫

电话:13059087769

十三、肉牛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

1.补助范围:项目县须具备肉牛存栏达到5万头以上,未实施过国家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

2.补助对象:给予饲养基础母牛、选用优秀种公牛冻精配种并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户)适当补助,用于肉牛养殖相关支出。项目实施期内产犊母牛均可纳入补助范围,新增犊牛应为养殖场(户)饲养或外购母牛所产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补助品种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和杂交生产的母牛。

3.补助方式和标准: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资金(对于一胎多犊的情况,按一胎一犊的补助标准确定),原则上每头母牛补助不超过1500元 (实际补贴标准不高于2025年国家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补助标准)。所产犊母牛原则上在本县饲养3个月以上。

4、申报时间:养殖场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刘慧鑫

电话:13059087769

十四、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

1、补贴对象:能繁母猪100头以上或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在全国畜禽养殖场备案系统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2、建设内容:智能化设备、粪污处理设施改扩建

3、补贴标准:“先建后补”,不超过总投资50%,单场最高500万元(3年内仅支持1次)

4、申报时间:养殖场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常玉臣

电话:13029837788

十五、鹅产业一体化产业链延伸

1、补贴对象:①现有饲养量10万只以上鹅场向上/下游延伸;②新建10万只以上鹅场并配套孵化/屠宰/深加工

2、补贴标准:“先建后补”,按总投资50%:新建养殖场≤100万,孵化场≤100万,屠宰≤100万,深加工≤200万

3、申报时间:主体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张峰

电话:18345424666

十六、村级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

1、补贴对象:行政村(优先散养密集区,未享受过同类补贴)

2、建设标准:每单元100㎡,达“三防”要求

3、补贴标准:每单元≤总投资的50%且≤5万元,每村最多10单元(≤50万元)

4、申报时间:村委会4月21日前报乡镇,乡镇4月22日前报县

联系人:刘慧鑫

电话:13059087769

⏰ 重要提醒

所有项目本次均为预申报,后续根据省下达资金和标准正式兑付。

申报材料:申请书、承诺书、汇总表、相关佐证(营业执照、养殖代码、检疫证明、合同发票、实施方案等),具体见各项目通知。

报送流程:经营主体→所在乡镇政府(初审、推荐)→县畜牧兽医局

截止时间:经营主体向乡镇申报不晚于4月21日,乡镇向县级报送不晚于4月22日。

监督电话:0459-33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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