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甸县林甸镇
  • 2025-08-15 10:20

林甸县林甸镇

日期:2025-08-15 来源:林甸县林甸镇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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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林甸镇,隶属黑龙江省林甸县,属于城关镇、合并乡镇。地处林甸县中部,东与四季青镇相邻,南与花园镇接壤,西与三合乡毗邻,北与宏伟乡相连,全镇幅员面积22.2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5.35万亩,林地面积2.14万亩,外阜草原面积10.27万亩,水面面积5560亩。下辖10个行政村,86个自然屯户籍人口659521085人,常住人口34257388人。镇党委下辖7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党员总数667人。村两委成员74人,其中交叉任职30人。近年来,林甸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全镇农业经济发展。

二、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周世威: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韩雪: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所、农经站。

人大主席李海锋:负责人大全面工作。联系县人大。

党委副书记陈雷:负责党建、人事、老干部、群团、关心下一代、巡视巡察整改、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党办、综治、信访、便民服务大厅、机关办公纪律等工作。联系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会、县妇联、县人社局、县行政服务大厅、县委巡察办。临时负责宣传、意识形态、信息工作,联系县委宣传部。

纪委书记李红梅: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督查重点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

副镇长高立刚:负责土地、乡建、不动产登记、交通、环保、应急安全。联系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应急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组织委员李兴艳:协助副书记抓党建工作、驻村工作,牵头负责党群办。联系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

政法委员崔静敏:负责扫黑除恶、综治信访、司法、警务室及政法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综治、协助镇长负责农经工作、协助副书记抓信访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管综治中心。联系县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县扫黑办、信访局。

武装部长王宇:负责武装、军人事务、农村安全饮水及水务、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联系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务局。

副镇长王娟:分管营商环境、工信工作。联系营商局、工信局。临时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副镇长张益瑞:负责卫生教育、社保医保、民政、劳动、残联、乡村振兴、庭院经济、电商、文化、体育、旅游、招商工作、统计工作。联系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社保局、医保局、统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商服务中心。

副镇长孙瑞崎:负责农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业草原、农机、畜牧、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科技、金融、企业办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局、农机局、科技局、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银行与保险公司、林草局。

副镇长吕志操:协助副书记抓党建工作。

三、机构设置

1.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2.综合事务和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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