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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事前公示

信息来源: 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11-2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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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照《大庆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为全县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特制定本公示计划。

  一、抽查范围及抽取方法

  以全县“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通过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运用电子化手段从统计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二、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聚焦数据波动异常及发生过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项目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1. 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地区;

  2. 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支撑材料和真实性;

  3. 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

  4. 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

  5. 一套表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

  6. 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检查数量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数量

  按照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县应检查企业数量10户。

  (二)检查方式

  1. 抽取检查事项、抽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将登录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执法人员,打印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通知企业准备接受检查;

  2. 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根据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内容开展执法检查,由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将做到全程留痕。

  3. 执法结果上报。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完成执法检查后,由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将执法检查结果录入抽查管理系统。

  四、有关要求

  县统计局将于2023年11月至12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将依托黑龙江省事前事后综合监督平台,认真完成制定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等工作。

林甸县统计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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