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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解读

信息来源: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1-2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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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并公布了《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现就清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0年6月,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柔性执法。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对柔性执法工作做出部署。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先后制发文件,对柔性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推进。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明确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轻微违法不罚,新增初次违法不罚和无过错不罚制度,第三十四条新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第四十二条新增文明执法的规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及新法律的实施,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制定依据

  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法》以及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三、主要内容

  在权力责任事项清单基础上,认真对土地、矿产资源和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确定行政处罚事项54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确定不予处罚事项为8项;形成了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确定从轻行政处罚情节为54项;形成了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确定减轻行政处罚情节为54项。

  四、其他说明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有新规定的,适用新规定,“四张清单”予以更新调整。

  相关链接:林甸县自然资源局柔性执法事项清单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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