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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受理公示】大庆市林甸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大庆市林甸生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5-12-1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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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121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15—202512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9-3323262办公室

通讯地址:大庆市林甸县鹤乡路西四段路南大庆市林甸生态环境局二楼

     编:166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林甸县四合乡玉米压片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

永合村西南侧2000m

林甸县四合乡永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黑龙江鼎灿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版--林甸县四合乡玉米压片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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