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9-3323262(办公室)
通讯地址:大庆市林甸县鹤乡路西四段路南大庆市林甸生态环境局二楼
邮 编:166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林甸县四合乡玉米压片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 永合村西南侧2000m |
林甸县四合乡永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黑龙江鼎灿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1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黑公网安备 2306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