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附件《2025年奶业新型经济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扶持奶牛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改造升级,引导带动奶业新型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奶农生产经营能力,推动奶牛单产、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稳定增长,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我县项目实施主体1家,项目实施方向为养殖设施设备升级,我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审核实施主体的购买合同、发票及转账记录等核心要件,确定实施主体投资金额236万元,申请拨付补贴资金100万元。
为保证项目实施公正性和严肃性,现将2024年林甸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联系以下单位,我们将予以认真解答。
林甸县畜牧兽医局监督电话:0459-2627607。
林甸县畜牧兽医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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