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二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林甸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459-3311129。
林甸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二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林甸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459-3311129。
林甸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