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生态环境局和气象局会商研判,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4号)、《林甸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哈大绥”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6年3月30日9时起,解除2026年3月29日9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预警。
林甸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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