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6】6号文件规定,为顺利推进我县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开展,现将2025年度灵活就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
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4555”人员;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城镇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没有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未稳定就业,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在居住社区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以个体形式按时足额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二、社保补贴的标准
2025年符合基本养老保险社保补贴政策的“4555”人员(女性1980年—1975年生人,男性1970年—1965年生人)补贴标准为183元/人/月,2196元/人/年。
2025年度符合离校2年内(2024年、2025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形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183元/人/月,2196元/人/年。
三、申请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2份;
3、本人与居住地所在社区签订的《灵活就业协议》、《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个人承诺书》原件;
4、县就业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提供(国有、集体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证明信;(档案不在人社部门管理的需提供档案管理证明及档案原件,需经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职负责人员审核签字。)
6、黑龙江省“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与金融账户同时激活)复印件2份;
7、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提供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中申请人投资任职信息截图(下方附操作流程图)2份;
9、代办补贴业务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结束。
(节假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申报地点: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咨询电话:东南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0459—3325002
东北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0459—3320136
西南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0459—3329243
西北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0459—3326550
巨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0459—3178988
监督电话:0459—3310219
五、注意事项
1、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请符合条件人员在以上时段进行申报,过期将不再补报。
2、申报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居民,需2025年已在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不享受此项补贴;
3、县外居住无法返回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为其代办。
4、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灵活就业人员在协议期内,以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个体经营、私营企业、公益性岗位、未实现稳定就业。如有欺瞒行为,违反以上规定,应返还所领取补贴,拒不归还补贴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林甸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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