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6〕8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主体、畜产品加工主体和畜禽粪污处理主体,在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存续或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现将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2025年7月16日至7月2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林甸县畜牧兽医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459-3322525。
附件: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资金补助明细表




黑公网安备 23062302000001号